第十二天:愿意就可以
今天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个人。在圣经里她甚至连名字都没有,我们只知道她是一个撒玛利亚妇人。
“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。我所赐的水,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,直涌到永生。妇人说:先生,请把这水赐给我,叫我不渴,也不用来这么远打水。” (约翰福音4:14-15)
当妇人在井边遇到耶稣后,她渴望得到福音,她想经历那活水泉源般的生命。她的改变也引起了众人跟随她到井旁去寻找耶稣,很多人因此认识了耶稣。
那你呢?有没有人因为你而认识耶稣?
有些基督徒觉得传福音是牧者、领袖的责任,有人可能会说:“我没有传福音的恩赐,我默默地祷告就好。” 祷告很重要,但是主动分享福音同样重要。有些人在这方面的确特别有恩赐,但即使没有恩赐的人仍有传福音的使命。
那你呢?有没有人因为你而认识耶稣?
从一般意义上说,传福音是普遍恩赐,任何一个信徒都有引人归主的责任。或许你曾经有过失败的经验,掏心掏肺地和那个人分享,他不只不接受,甚至对你破口大骂。但请不要因为这样就灰心,毕竟我们尽了本分。你又怎么知道在他强硬的外表之下,内心不会有所触动、有所思考呢?每一次当福音临到一个人的时候,圣灵都会做感动的工作。
你愿意吗?
多年前我在飞机上有机会和身边的一个陌生乘客分享见证。当时他对我所说的不以为然,甚至和我展开辩论,情绪激动到要空姐过来提醒我们小声一点。我没有能力说服他,只是递上名片,告诉他如果想去教会看看,可以联络我。
你知道吗?八年后我接到了他的电话,告诉我他信主了!过去的八年他经历了很多难关,甚至有过生命危险,过程中总是会想起我在飞机上跟他说耶稣爱他。
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,没有一句是不带着能力的。因此耶稣吩咐保罗照着真理“不要怕,只管讲,不要闭口。”(使徒行传18:9)
当然也可能有些人会觉得自己不够好,没有资格去传福音,怕绊倒人。撒马利亚妇人特地选择在中午的时候去打水,为了要避开人群。因为她知道自己是一个声名狼藉的淫妇,但遇到耶稣之后,一切都改变了。约翰福音4:28-29告诉我们:“那妇人就留下水罐子,往城里去,对众人说:“你们来看,有一个人将我素来所行的一切事都给我说出来了,莫非这就是基督吗? ” 她竟然丢下水罐子,主动去人群中讲出自己的罪。
福音并没有因为妇人的生活不检点而受到拦阻,反而使众人对耶稣感兴趣,想要去寻求祂。
传福音是普遍恩赐,任何一个信徒都有引人归主的责任。
我必须承认我的生命中也有非常多的软弱,也一直都深知自己是多么的不配。但福音是什么?很喜欢一位牧师的解读:“我们的罪和缺陷比我们知道的更深不可测,但我们在耶稣基督里得到的爱和接纳也比我们想象的更长阔高深。” 我们可以谦卑承认自己的软弱和愿意不断悔改的信心,这同样也是在为福音作见证。我们的目标是传耶稣,不是传自己。耶稣的生命是完美的,是经得起不信的人考问和察看的。所以不是你可不可以,而是你愿不愿意!
这个世界有很多人都看不到未来,即便在光鲜亮丽的外表之下,每一张笑脸的背后或许都藏着心痛和无助。他们的生命就像曾经的你我,就像撒马利亚妇人那样需要遇见耶稣。
此时此刻,你有没有想起某个人?请花一点时间约他见面,和他分享耶稣是谁,祂为你做了什么。也想鼓励你好好使用自己的社交平台,多多转发分享适合的见证故事给还不认识主的家人和朋友。记得 “栽种有时,拔出所栽种的也有时。”(传道书3:2)
让我们一起祷告:
亲爱的天父,谢谢祢爱我们、拣选我们。祢在我们生命中的每一个印记都是恩典的记号。帮助我们更加积极主动地来传福音,赐给我们智慧、能力,让我们能够不再专注于“我可不可以”,而是“我愿不愿意”。奉靠耶稣基督得胜的名求,阿们!